2016廣州租房公積金提取流程詳解
2016-12-06 08:00:11
無憂保


為更好地支持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已于2015年12月25日發(fā)出通知,正式實施放寬租房提取的提取條件。
租房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職工從2015年1月1日起連續(xù)繳存滿3個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夫妻雙方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職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兩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須滿6個月或以上。
辦理流程:
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wǎng)點受理并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中心審批不通過的,由受理網(wǎng)點通知提取申請人。若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由受理網(wǎng)點指引職工前往原負責審批的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復核,辦事處或管理部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復核通過的,提取申請人可持相關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網(wǎng)點辦理提取手續(xù)。
需提供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對);
(3).提取申請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廣州市內的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yè)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yè)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其中一家)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對);
(4).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個人及家庭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即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無自有產權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內有效。房管部門住房檔案信息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后可不需職工提供)。
如由單位經辦人代辦理的,另需提供:
1.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托書》;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
4.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辦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發(fā)生變更的,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發(fā)生變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