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2016-12-18 08:00:11
無憂保


【導讀】: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個人購買自住的商品房后,如無個人購房貸款,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期限內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xù),超過辦理時限,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辦理提取審批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個人購買自住的商品房后,如無個人購房貸款,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期限內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xù),超過辦理時限,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辦理提取審批手續(xù)時需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收據;本人身份證;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須提供結婚證;單位出具的職工本人已簽字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雖然提取有很多條件限制,但是也有下列情形可供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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