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16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下限標準_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比例
2017-02-03 08:00:01
無憂保


泰安2016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下限標準_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比例
南方財富社保網為大家介紹2016年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具體如下:
7月11日訊:自從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公布后,泰城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下限為1550元,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和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提高,泰山區(qū)月繳存額下限為186元。
根據泰安市統(tǒng)計局提供的2015年泰安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6年度泰安行政區(qū)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上限為12960元,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下限為:泰山區(qū)、新泰市、肥城市1550元,岱岳區(qū)、寧陽縣、東平縣1390元。根據《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規(guī)定,我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為各12%。
因此,2016年度泰安行政區(qū)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1555元;最低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泰山區(qū)、新泰市、肥城市186元,岱岳區(qū)、寧陽縣、東平縣167元。
記者了解到,在月繳存額上下限方面,根據《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泰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由各10%調整為各12%。因此,從2014年至今泰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逐年遞增,其中,2014年度泰安行政區(qū)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上限為11207元,月繳存工資基數(shù)下限為:泰山區(qū)、新泰市、肥城市1350元,岱岳區(qū)、寧陽縣、東平縣1200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1345元;最低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泰山區(qū)、新泰市、肥城市162元,岱岳區(qū)、寧陽縣、東平縣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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