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00人可積分落戶青島 上半年發(fā)放公積金貸款40億
2017-02-04 08:00:01
無憂保


今年2000人可積分落戶青島
今年將有2000人通過積分落戶青島,7月21日開始報名,計算積分的標準與去年相同。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jù)《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和《〈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2016年積分落戶工作將于本周啟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于周四通過網(wǎng)絡(luò)進行報名。今年我市積分落戶計劃指標總量為2000人。
7月21日至8月19日網(wǎng)上申請
此次積分落戶的申請,報名時間為7月21日—8月19日。申請人登錄青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qdhrss.gov.cn)“網(wǎng)上辦事”欄目中“積分落戶”板塊,使用本人身份證和社???/a>號登錄認證,填報個人申報信息。填報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積分指標信息兩部分。
基本信息填報完成,系統(tǒng)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符合則進入積分指標項目填報頁面,否則系統(tǒng)自動提示不符合要求。積分指標信息頁面包括指標信息填報和證明材料上傳。申請人需按要求逐項填報并上傳相關(guān)證明材料,填報完成后,系統(tǒng)自動初評各指標項積分和總積分。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 (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網(wǎng)上報名。
7月25日至8月31日窗口申報
窗口申報時間為7月25日—8月31日,各窗口在工作時間可受理初審材料。
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后,需將《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復(fù)印件),遞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按照 《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對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積分未達到100分的,則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初審積分達到100分的,受理窗口打印《2016年度積分落戶受理回執(zhí)單》,由申請人檢查確認并簽字,存根部分由受理窗口留存,回執(zhí)部分交申請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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