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6:第三次申請吉林省直公積金貸款比例不低于40%
2017-02-06 08:00:01
無憂保


最新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6:第三次申請吉林省直公積金貸款比例不低于40%
5月30日,記者從吉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結合實際情況,吉林省直公積金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出相應調(diào)整。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累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3次。對申請過兩次且已結清相應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在第三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房,貸款年限加房齡由原來的不得超過29年,調(diào)整為不得超過40年,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所購住房房齡在5年內(nèi)的,首付不低于20%;房齡超過5年不滿20年的,首付不低于30%;房齡超過20年的,首付不低于40%;
3、取消以家庭擁有自住住房套數(shù)作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限制。
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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