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補繳流程
2017-02-26 08:00:01
無憂保


東莞住房公積金補繳流程 根據《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guī)定,東莞用人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如因公司原因導致少繳或未繳公積金,必須依法辦理公積金補繳。具體哪些情形可以辦理補繳呢?補繳需滿足什么條件?如何辦理?
東莞住房公積金補繳
【承辦單位】: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區(qū)鎮(zhèn)辦事處
【相關業(yè)務】:東莞公積金緩繳或較低比例
【咨詢電話】:0769-12329/22337172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辦理公積金補繳:
1、未按照規(guī)定的繳存范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2、未按時為新增職工或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3、經批準緩繳,效益好轉后,應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4、依法需要補繳的其他情形。
補繳條件:
1、申請補繳時已設立職工公積金賬戶;
2、申請補繳時職工公積金賬戶繳存正常。
補繳材料:《住房公積金補繳書》(若申請人工資是市財政統發(fā)的,另需提交《財政統發(fā)行政事業(yè)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撥款申請表》)。
補繳流程:
1、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進行審核;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后蓋章;
3、單位經辦人攜帶已蓋章補繳書到開戶銀行辦理補繳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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