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積金政策收緊 - 住房公積金
2017-04-13 08:00:02
無憂保


【導讀】:昆明公積金政策收緊,2010年全年昆明市共向2.4萬職工發(fā)放公積金貸款49.2億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20億元)的246%,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2.29億元,增長82.8%,創(chuàng)造了歷史最高水平。近期,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市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問…
2010年全年昆明市共向2.4萬職工發(fā)放公積金貸款49.2億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20億元)的246%,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2.29億元,增長82.8%,創(chuàng)造了歷史最高水平。近期,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市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
從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昆明公積金中心)獲悉,從2011年1月1日起,該中心將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將上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
據(jù)了解,4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隨后住建部等國家四部委于11月3日下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近期,昆明公積金中心經(jīng)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出臺了《關于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昆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做了一些調整。
從《公告》來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變,仍然以建筑面積為標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且明確住房公積金不得用于投機性購房行為。
此外,《公告》新增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申請用公積金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且明確了第二套住房的認定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的住房貸款記錄為依據(jù)。
慧擇提示: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fā)[2002]12號)的文件精神,經(jīng)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昆明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后,于2004年3月31日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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