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中心職能是什么? - 住房公積金
2017-04-15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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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國管公積金中心職能是什么?,國管公積金中心職能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
國管公積金中心職能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
1234一、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住房資金(包括住房公積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和在京中央企業(yè)(以下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稱售房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辦法。
(二)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開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職工發(fā)放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審批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提供住房公積金查詢、對賬和咨詢服務;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授權,審批降低比例繳存或緩繳住房公積金;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guī)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規(guī)定的歸集執(zhí)法工作。
(三)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審批發(fā)放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發(fā)放住房公積金支持中央國家機關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管理貸款資產(chǎn),負責貸款回收。
(四)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售房款和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售房款和維修資金歸集管理,審批售房款使用,審核維修資金使用。發(fā)放和管理房改資金委托貸款,負責貸款回收。
(五)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和資金中心管理費用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及統(tǒng)計分析,負責住房資金結息工作。
(六)編制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歸集、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和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編制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情況。
(七)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的風險管理及其保值和歸還。
(八)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業(yè)務檔案。
(九)對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工作進行政策宣傳、業(yè)務指導和培訓。
(十)監(jiān)督和指導受委托銀行、受委托中介機構的相關委托業(yè)務。
(十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二)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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