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十個知識問答 - 住房公積金
2017-05-11 08:00:01
無憂保


【導讀】: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如何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辦理程序是什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應履行哪些義務?下面,公積金專家為大家解答。
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是指符合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的銀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門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資金發(fā)放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主要用于解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買、建造住房資金不足的問題。
1.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如何確定?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期限由受托銀行和借款人商定,最長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最長年限。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利率按國家批準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zhí)行。貸款期間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目前,貸款期限為1至5年(含5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4%;貸款期限為5至30年(含30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4.5%。
2.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辦理程序是什么?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辦理程序包括:
(一)借款人申請。借款人到受托銀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提交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
(二)受托銀行審核。受托銀行按照規(guī)定要求,對借款人申貸材料審核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貸資料。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以下內容:
1.審查借款人公積金貸款資格;
2.審核借款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審查借款人信用記錄;
4.審核確定貸款額度、期限、還貸方式。
(四)作出貸款決定。公積金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貸款事項,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不予貸款的,應告知借款人不予貸款的原因。借款人對公積金中心作出的決定有異議,可自獲知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積金中心提出復核,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五)發(fā)放貸款。受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并按規(guī)定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或質押擔保等相關貸款手續(xù),受托銀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撥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撥款,受托銀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3.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為什么委托商業(yè)銀行發(fā)放,而不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發(fā)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yè)單位,根據《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及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機構,不能直接發(fā)放貸款,貸款手續(xù)必須由受委托銀行辦理。受委托銀行在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準予貸款通知后,應按《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委托合同》等辦理貸款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貸款手續(xù),簽訂借款合同,按期發(fā)放貸款。受委托銀行應與審查合格的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必須依法辦理登記手續(xù),并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發(fā)放貸款。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應履行哪些義務?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期限延長至退休后的借款人,到了退休年齡要還清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辦理銷戶;
(二)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應該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三)除正常退休外,如借款人停繳、斷繳住房公積金的,貸款人有權行使下述其中一項權利:
1.借款人自停繳住房公積金之日起該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國家規(guī)定的商業(yè)銀行貸款利率;
2.貸款人有權宣布該筆貸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以及行使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四)符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之日起,借款人應于10個工作日內向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抵押權登記;借款人不辦理房屋抵押權登記的,不得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五)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不得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權將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劃轉用于還款。
5.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是什么?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可以采用抵押、質押擔保方式。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轉移財產占有權的情況下,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要擔保形式。公積金貸款采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借款人應和受托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并在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價值減少,不足以償還借款余額時,借款人應就不足償還借款余額部分補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貸款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交貸款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公積金貸款采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托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借款人應當和受托銀行簽訂質押合同,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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