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 - 住房公積金
2017-05-14 08:00:01
無憂保


【導讀】:廣西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離職證明及在國外的長期居住證明.....
廣西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
繳存人符合規(guī)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相應的證明資料包括:
1 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 出境定居的,提供離職證明及在國外的長期居住證明;
3 到廣西住房公積金管理轄區(qū)外工作的職工需提供到轄區(qū)外工作的證明;
4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yè)證明;
5 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后兩年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的,提供勞動關系解除書,住房公積金封存證明;
6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被宣告死亡證明或被宣告失蹤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
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是指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7 購買一手商品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付款憑證;購買二手房的,應提供已辦結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和付款憑證;
購房合同(協議)應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購買市場運作建房、集資建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批準文件、購房合同、付款憑證。
8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有關部門建房翻建批準證明文件(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開工證、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土地證);
建造、翻建住房批準文件,包括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鄉(xiāng)鎮(zhèn)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及其他建房批準文件。
9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算、工程合同;
大修住房批準文件包括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和權屬證明。
10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金融機構出具的還款證明;
在繳存地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不需提供借款合同、銀行還貸證明。
11 支付房租的,提供支付房租的完稅憑證、已備案的租房合同和家庭收入證明;
12 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低保證明或總工會發(fā)放的繳存人家庭特困證明;
13 重大疾病的,提供醫(yī)院出具的診斷書、繳費通知單或醫(yī)療結算發(fā)票、患者與繳存人的關系證明;
1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有必要的,可要求職工提供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
按規(guī)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及復印件。必要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要求配偶到場。
中國社保網提醒:以上內容來自《廣西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如有疑問,可向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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