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及比例 - 住房公積金
2017-05-16 08:00:01
無憂保


【導讀】:廣元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及比例:繳存基數(shù)為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tǒng)計部門口徑為準)。繳存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shù),原則上不應超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廣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及比例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存儲專戶;財政直發(fā)工資的人員,則由財政部門代扣代繳,并在工資發(fā)放之日起5日內轉入住房公積金存儲專戶,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tǒng)計部門口徑為準)。【公積金查詢,社保查詢,五險一金查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shù),原則上不應超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基數(shù)一年一定。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最高不得高于12%。每年12月底,各單位應將下年度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名冊按規(guī)定填報后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政直發(fā)工資的,一并送財政部門。
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更不得無故欠繳或斷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報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恢復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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