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是什么? - 住房公積金
2017-05-17 08:00:01
無憂保


【導讀】:濰坊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是什么?(一)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
濰坊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是什么?
【公積金查詢】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國、出境定居的;
(五)調(diào)離本市的;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七)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崗失業(yè)的;
(九)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y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大病提取公積金,五險一金查詢】14種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腦血管意外、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惡性腫瘤、心臟瓣膜置換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心臟搭橋術、心臟疾病需行介入治療、起搏器安放。
第四條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親屬是指,職工子女、職工和配偶的父母。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六)(七)(十一)款的情況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支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
職工支取的住房公積金,一般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補交2年以上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當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還款。
除夫妻和患14種重大疾病外,其他親屬間的住房公積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支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該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每年五月、十一月辦理支取。職工每年支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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