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租超家庭月收入15%可申請?zhí)崛」e金
2017-06-08 08:00:02
無憂保


從2009年開始,廣東佛山、深圳、青島、合肥等多個城市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支取業(yè)務,職工租用房屋的房租,符合條件的也可申請使用支取個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目前,符合條件的西安職工也可利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15%可提取公積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依照《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xù),用于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西安市民在申請?zhí)崛」e金支付房租時,需提供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門制式的《租賃合同》、《西安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和繳納租金發(fā)票,還有婚姻證明和家庭成員及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如果以一個兩口之家月收入3000元為例,他們每月租房的費用是1000元,用月租金減去家庭月收入的15%,那么每月可申請到公積金就是550元,每年可申請的公積金就是6600元。 缺少相關證明使公積金提取操作困難 小編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房租價格大漲,不少年輕人表示,希望能提取公積金繳納房租減輕負擔。但實際上政策實施3年來,辦成的人只有兩三個。據(jù)分析,其中有兩個原因,一是政策了解不夠,二是相關證明不好提供。據(jù)了解,西安的租房市場中房東為了減少自身的成本,很少有人會使用制式合同和正規(guī)發(fā)票,能去房管部門備案的更是鳳毛麟角,由此一來,房客要想拿到這些更是不可能。小編在街頭隨機采訪的多名租房者都表示,城中村租房手續(xù)簡單,基本上都是雙方口頭約定,房主基本上只會提供自己手寫的普通合同和收據(jù),根本沒有正規(guī)發(fā)票。 十二種情況之一可提取公積金 據(jù)悉,目前在西安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guī)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xù)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10、連續(xù)失業(yè)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11、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12、職工為農(nóng)業(yè)戶口或非本市戶口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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