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保障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周一開辦
2017-06-10 08:00:02
無憂保


為進一步支持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減輕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資金支付負擔,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現(xiàn)將2012年度常熟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貼息(以下簡稱貸款貼息)辦理公告如下: 一、貸款貼息對象(以下簡稱借款人)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借款人為符合《常熟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常政發(fā)[2008]93號)文件規(guī)定的已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成員;②借款人所購自住住房為常熟政府定向供應的保障性住房;③借款人在償還該套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fā)生連續(xù)逾期3期和累計逾期6期以上的行為。 二、貸款貼息期限 2012年1月1日之前已發(fā)放的公積金貸款,從2012年1月開始,按月貸款利息貼息至2012年12月(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以后的月份不在其內);2012年1月之后發(fā)放的公積金貸款,按借款人還款月起算,貸款貼息至2012年12月。 三、貸款貼息額度 1.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50%; 2.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未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40%; 3.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后貼息額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計算;但借款人年度實際支付貸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實際支付利息計算。 四、申辦所需材料 貸款貼息業(yè)務辦理,采取借款人自愿申請、分中心受理、審核和資金發(fā)放的方式進行。貼息申請應由借款人本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本人無法前來辦理,可委托該筆貸款的共同借款人代辦。借款人提出貸款貼息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借款人本人或代辦人現(xiàn)場簽名的《蘇州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②借款人公積金卡(原件1份);③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④屬代辦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婚姻關系證明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⑤有效銀行借記卡(原則上為貼息對象的貸款還款銀行卡),戶名必須與借款人一致(原件、復印件各1份);⑥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⑦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辦期限和資金撥付 在受理截止日后的1個月內,經審核確認的貸款貼息資金一次性撥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銀行卡內。 六、申辦日期和時間地點 采取日常工作日辦理和設立專場相結合的方式。 1.①日常辦理:2013年4月22日至5月31日期間,借款人可在平時工作日到分中心服務大廳設置的 貸款貼息辦理專柜申辦。 ②專場辦理:2013年5月5日(星期日)、5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辦理地點: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服務大廳(常熟市海虞北路36號)咨詢電話:12345 特此公告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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