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新規(guī)
2017-06-21 08:00:02
無憂保


5月4日,小編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為更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建住房提供資金支持,該中心近日出臺《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wù)補充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 《規(guī)定》指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需征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并提供身份關(guān)系證明。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需征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并提供身份關(guān)系證明。 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qū)域的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購買偏遠地區(qū)或困難大型工礦企業(yè)自住住房的職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今年4月,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9176萬元,同比增長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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