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唐山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
2017-06-25 08:00:03
無憂保


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根據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2015年度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工作通知。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15年度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一)繳存基數的依據 1.行政、事業(yè)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市直部門按照唐山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lián)合擬定的《關于事業(yè)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后市直部門預算編制與工資總額掛鉤相關繳費計提基數問題的請示》唐財[2011]5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2.企業(yè)及其他單位的繳存基數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下發(fā)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tǒng)制字[1990]1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兑?guī)定》明確職工工資由6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二)繳存基數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唐山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254元的3倍,即12762元;最低按目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執(zhí)行。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單位繳存比例最高為12%,個人繳存比例暫維持原比例不變。2.企業(yè)及其他單位,參照行政事業(yè)單位執(zhí)行。單位自身經濟狀況良好可提高繳存比例,但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不得超過24%。3.企業(yè)因虧損等特殊原因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經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初審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批復,單位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比例的調整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調整分兩個步驟: 一是繳存單位核定申報。7月30日期前,各繳存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核定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向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申報。申報資料包括:單位2014年職工工資發(fā)放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審核調整申請審批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明細表》。上述紙質資料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同時報送《匯繳變更明細表》的Excel電子版。對于未按時繳存,存在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需先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即繳存至2015年6月后方可申報調整。二是分中心、管理部審核批準。各分中心、管理部對繳存單位是否存在欠繳予以核實,對正常繳存的單位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對繳存單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存有疑問的,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員可到繳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批準繳存單位按照審核后的標準進行繳存;不符合規(guī)定的,告知繳存單位重新核定繳存基數和比例,經審核同意后再予以繳存。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各繳存單位執(zhí)行新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是中心每年的重點工作,今年被列入市政府督辦內容。各分中心、管理部要高度重視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確保應調盡調,應繳盡繳。中心將進行專項檢查,對發(fā)現(xiàn)有未按照規(guī)定繳存的,將責令繳存單位及相關分中心、管理部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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