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公積金繳存最新調整
2017-06-28 08:00:03
無憂保


對于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樂山市民來說,樂山市明確了201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本文是無憂保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樂山市繳存公積金最新調整的具體內容,供市民參考。 樂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公布樂山市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5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上下限。《通知》明確,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1250元/月,即個人和單位的月繳額分別不得低于62.5元。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11649.25元/月,即個人和單位的月繳額分別不得高于1397.91元(去年最高繳存上限為1281.87元/月)。該政策從2015年1月起執(zhí)行。那么個人和單位的月繳存額如何計算?為此,記者咨詢了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介紹,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最高比例為職工和單位各12%;最低比例為職工和單位各5%。最低月繳存額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5%。由此,可計算出個人和單位月繳存額的最低限和最高限,即個人和單位月繳存額最高分別不得高于11649.25×12%=1397.91元(即上一年度市平工資的3倍乘以12%);最低分別不得低于1250×5%=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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