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消息
2017-06-30 08:00:02
無憂保


提到住房公積金,相信很多人會立即想起滿大街的公積金提取廣告,但對于自己每個月繳納了多少公積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而此前的一項調查顯示,僅7%的職場人知道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F在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德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額的調整最新消息。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國務院令第262號)、《德宏州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9號)有關規(guī)定,現就德宏州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不得低于當年人社部門公布的上年度企業(yè)用人單位月最低工資標準數,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二、根據我州統計部門公布,2014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3522元,根據上述規(guī)定計算,201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上限)為10566元,最低繳存基數 (下限)為2004元;企業(yè)在崗職工月工資高于2004元的以實際工資為繳存基數,但不得超過最高繳存基數。三、2016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月繳存額最高不超過2536 元,最低不得低于200元(月繳存額計算四舍五入到元)。四、本年度繳存基數及繳存額的調整于201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對已辦理過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單位,可以按此文件規(guī)定實行補繳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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