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州的小伙伴對于“常州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上調10%”備受關注,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支持繳存職工的合理住房需求,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發(fā)放情況,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現(xiàn)就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明確以下意見:
第一、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后,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第二、本通知自2017年3月30日起執(zhí)行。原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7年3月27日關于完善我市公轉商補息貸款規(guī)定的通知:根據(jù)資金供求和業(yè)務運行的變化情況,現(xiàn)就進一步完善公轉商補息貸款有關規(guī)定明確如下意見:
?。?)公轉補息貸款可貸額度按主借款人及符合貸款條件的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借款人均無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記錄的,貸款額度可放寬至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20倍計算。
?。?)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后,借款人第二次申請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實際利率計算補貼利息差額。
常州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上調10%:不對已有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補息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發(fā)放公轉商補息貸款。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擔保模式由貸款銀行選擇確定,可采用住房置業(yè)擔保模式,也可以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模式,均不向借款人收取擔保費用;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對借款人終止補貼利息的情況,在原有五條之外補充增加一條:借款人或配偶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轉商補息貸款后,如未按約定期限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際用于償還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本通知自2017年3月30日起執(zhí)行。原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