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第一波”:提高貸款額度
2014年9月12日,江陰公積金新政第一波,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并放寬對于二次公積金貸款的限制。具體內(nèi)容如下:借款人本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對首次公積金貸款時(shí),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大于120平方米,該住房產(chǎn)權(quán)已轉(zhuǎn)移給他人的職工家庭,可以申請辦理第二次公積金貸款。 解讀:之前個(gè)人公積金貸款最高30萬,借款人及配偶一起是50萬,政策調(diào)整后,夫妻雙方最高可貸60萬了。另外,原先職工家庭首次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面積大于120平方米的不再發(fā)放公積金貸款,政策調(diào)整后,只要這套房子已轉(zhuǎn)移給別人,也可以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了。 江陰“第二波”:調(diào)整面積段首付
2014年10月24日,江陰公積金新政第二波,針對首次公積金貸款不同面積段首付做出調(diào)整,并放寬二次公積金貸款限制。具體內(nèi)容如下:首次公積金貸款,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jià)的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jià)的30%。取消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對還清首次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可以申請辦理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jià)的3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次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解讀:之前的二次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其“僅限于辦理首次公積金貸款時(shí),購房面積低于120㎡的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jià)的5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次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的基礎(chǔ)上,此次新政調(diào)整不僅將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30%,并且也無任何購房面積的需求,唯一的前提就是“還清首次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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