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人數(shù)達到117萬人,按2016年末溫州市常住人口為917.5萬人為衡量標準,每百人中有12.75人次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全國同類城市中處于中游水平。去年全市歸集住房公積金95.17億元,向全社會提供住房消費資金143.17億元(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同比均增長10%以上。全市歸集總額632億元,提取總額316.8億元,貸款總額486.98億元,累計上交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45億元。
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輪候制度,按貸款抵押時間先后順序發(fā)放,目前輪候時間一般在2個月左右,最長3個月。去年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對象中,首套剛性需求購房的占到近80%,目前每月貸款發(fā)放額在2億元左右。
從去年8月15日起,鹿城、龍灣、甌海管理部開始受理住房公積金通辦業(yè)務,也就是在市區(qū)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就近選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鹿城、龍灣、甌海管理部中任一管理部辦理歸集、提取、貸款等相關業(yè)務。我市去年調高了貸款額度計算倍數(shù),貸款額度以繳存職工余額計算的倍數(shù),全市各管理機構由原來10倍、11倍統(tǒng)一調至12倍。
出于公積金互助需求的考慮,已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提取時須留存12個月繳存額。不過,職工購建房住房消費時仍可以使用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可以提取除留存外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此外,退休銷戶、困難職工以及重大疾病等原因不需留存就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