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騙提套取公積金的行為,2月10日,上海市出臺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工作的通知》,并于當日施行,有效期五年,同時配套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工作的通知>的操作細則》。
《通知》及《細則》對職工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時間、范圍、材料等作了明確規(guī)定,對職工在上海和異地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購買所有權自住住房一年內再次交易提取公積金的審核要件、辦理流程、調查核實方式和時間等情形,做了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通知》明確了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和受托機構對下列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的情況進行嚴格審核:
(一)職工購買外地(縣級城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在該地區(qū)以購房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頻次明顯異常的;
(二)職工在本市或外省市所購的房屋總價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提取金額相近,且該所購房屋價格(單價)明顯偏離當?shù)厥袌鏊降模换蛘呗毠ぬ崛∽》抗e金所購房屋的面積或用途明顯不符合居住條件或性質的;
(三)同一套房屋在一年內反復多次交易的;
(四)兩名以上(含兩名)不動產(chǎn)權證(含原房地產(chǎn)權證)持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全部產(chǎn)權證持有人之間為非配偶或直系血親關系的;
(五)其他存疑的購房提取情形。
審核的具體要件則包括:不動產(chǎn)權證(含原房地產(chǎn)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購房資金來源憑證以及戶籍地證明等材料。
與此前不同的是,《通知》增加了購房資金來源憑證作為一項購房提取證明材料。這包括:
(1)職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房款的,提供銀行蓋章的轉賬憑證或流水交易記錄(貸款的,提供銀行蓋章的轉賬憑證或流水交易記錄);
(2)職工通過銀行取現(xiàn)方式支付房款的,提供銀行蓋章的提現(xiàn)憑證或流水交易記錄;
(3)職工無法提供以上(1)(2)項資金來源的,應提供合理可信的情況說明。
《通知》將提取公積金申請時間從半年內延長到五年,提取金額不變,依然是不超過房屋總價及不動產(chǎn)權證(含原房地產(chǎn)權證)發(fā)證之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須保留10元以下余額)。
上海市新聞辦表示,過去半年內申請的規(guī)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職工急于在政策限期內盡快提取住房公積金,甚至不惜通過中介偽造購房文件和國家證明方式。此次,考慮到公積金管委會和市公積金中心都對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提出了加強審核的要求,增加了提取行為真實性核查環(huán)節(jié),因為原規(guī)定半年的申請時間比較緊張。為避免職工因政策不熟悉、準備申請材料和市公積金中心加強審核等情況造成提取超期,該《通知》放寬了購房提取申請時間,也體現(xiàn)對廣大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的保障。
《通知》還規(guī)定,申請?zhí)崛∽》抗e金的職工,所購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一般可以提取一次。
上海新聞辦對此規(guī)定解釋為,正常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不會頻繁交易其所購住房,因此作出同一套住房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的規(guī)定。如該住房確因職工自住需要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再次發(fā)生交易的,職工可憑證明自住需要的補充材料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由于目前全國房屋交易信息尚未實現(xiàn)聯(lián)網(wǎng),在已查實的大量購房騙提、套取案例中,本市戶籍職工購買外省市非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地房屋的異常情況尤為突出,而且非上述戶籍地的購房多為投資性購房,此次《通知》還限定了外省市購房提取公積金的范圍。
上海市職工如購買外省市住房用于自住的,該房屋所在地應為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所在地。如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房屋所在地非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地的,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需要能夠通過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從外省市房屋產(chǎn)權登記部門獲取職工房屋交易真實性。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細則》還對違規(guī)提取公積金的行為做出了具體的處罰規(guī)定,包括違法所得款項10%~50%罰款。
具體來看: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購房、租賃等違規(guī)提取行為,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依法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違規(guī)提取資金,并可處違法所得款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同時,取消該職工三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相關信息依法納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對協(xié)助或自行造假進行違規(guī)提取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并依法向社會公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住房公積金制度自1991年建立以來,在改善職工住房條件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數(shù)百萬職工通過貸款、提取等方式解決了住房困難。2016年全年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659.37億元,貸款發(fā)放金額1185億元,發(fā)放總戶數(shù)22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