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住建部等三部委《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和3月20日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個人住房消費力度,促進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改善住房條件,提高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現(xiàn)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使用政策作如下調整:
1、調整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職工家庭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40萬元。
2、月繳存額偏低的職工貸款額由按繳存余額計算,最高貸款額25萬元調整為:單位連續(xù)足額繳存公積金3年以上(含3年)的,具備還款能力的職工,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
3、提高二手房貸款額度。根據(jù)房齡確定貸款額度,1-5年按房屋總價的70%、6-10年的60%、11-15年的50%、15年以上的40%確定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50萬元。房屋總價按納稅標準認定。
4、調整住房裝修貸款額度。在房地產(chǎn)證辦結兩年內,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貸款額由600元∕㎡調整為800元∕㎡,房屋面積由90㎡以下調整為144㎡以下。
5、取消購房貸款面積限制。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6、取消貸款次數(shù)限制。借款人已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再次購房時可繼續(x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本市繳存職工在省外購買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且能夠提供充足抵押物的,可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
8、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滿一年后,借款人可以申請?zhí)崆叭炕虿糠謨斶€公積金貸款;在辦理部分提前還款的同時,允許借款人在還款期內申請辦理一次改變月還款金額或縮短貸款年限。
9、繳存職工直系親屬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產(chǎn)權共有人為未成年人時,不扣除該共有人產(chǎn)權份額價值,可按房屋總價和規(guī)定額度申請貸款。
10、借款人在商業(yè)銀行辦理了抵押貸款,并在商貸還款期內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還款人)的所有債務月支出,超過管理中心認可的其家庭月收入50%的,按借款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還款人)月繳存額確定貸款金額和年限。
11、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毛坯住房裝修。新建商品房、拆遷還原房屬于毛坯房的,在房地產(chǎn)證辦結兩年內,按800元∕㎡標準提取公積金用于房屋裝修,以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12、繳存職工在省內異地購房,提取要件比照本市購房提取要件辦理。
13、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之間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可以并且僅限于支取購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以上規(guī)定從2015年4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