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積金新政: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 提高實際可貸款額度 放寬租房提取條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80萬元,且年限最長可達30年,首套房首付比例從30%降至20%,從5月10日起,我市放寬提取和貸款條件,一系列新政策將惠及更多繳存職工。
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放寬
繳存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包括物業(yè)費);
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證明即可提取。未婚、已婚職工每年最高可以提取15000元,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申請?zhí)崛∨渑甲》?a href="http://www.kcuv.cn/gongjijin/1448910/">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高于此標準的,按此標準計算。
提取范圍擴大,繳存職工購買或償還住房貸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經所有權人同意)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已付的房款(含地下室、儲藏室購置費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內的房屋裝修費用)。然后,根據需要,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提取條件簡化
繳存職工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時,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還款明細、身份證和單位加蓋公章的個人提取申請即可。
繳存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在辦理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時,取消提供未再就業(yè)證明材料,其他須提供的材料不變。
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放寬
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80萬元。
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可延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年限不得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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