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貸款利率4次下調(diào) 由于分段計算致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
去年,央行接連降息5次,東莞公積金利率下調(diào)4次,今年起,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由4.25%下調(diào)至3.75%。7日,記者從東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由于涉及分段計算問題,1月份的月供不降反升,2月份起開始執(zhí)行新的利率計算標(biāo)準(zhǔn),月供會有所下降。
利率下調(diào)4次降幅超30%
去年,央行下調(diào)5次利息,基準(zhǔn)利率從3月的6.15%降至4.9%,降幅高達(dá)20%。公積金方面,東莞分別在去年的3月份、5月、6月、8月份共進(jìn)行4次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diào),5年期以下貸款利率由3.75%下調(diào)至2.75%,5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由4.25%調(diào)整至3.25%,降幅超30%。
按照規(guī)定,多數(shù)購房者是按照既定的合同還本付息的,一般而言,在降息和加息的情況下,按照公積金房貸新利率實施的時間段來劃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次年調(diào),若在新利率實施前發(fā)放貸款,在次年的1月1日開始執(zhí)行新的貸款利率;一種是年度調(diào),若在新利率實施后發(fā)放貸款的,從貸款人的貸款日期開始,按照當(dāng)時的貸款利率執(zhí)行。
目前,多數(shù)約定的合同都是次年生效的,因此大部分人的貸款月供從次年開始下降。
1月的房貸利率高于2月
然而,由于今年1月份公積金貸款的月供額需跨年度分段計息,含新舊利率計息,而2月執(zhí)行的是全新利率計算標(biāo)準(zhǔn),因此,1月份月供額高于2月。
記者從《關(guān)于公積金借款人2015年1月份月供額增加的說明》(簡稱“說明”)獲悉,由于2015年1月份的貸款利息包含2014年12月份的部分日期和2015年1月份的部分日期,其中屬于2014年12月的時間段,適用降息前的舊利率;而屬于2015年1月的時間段,則采用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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