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新政2016:不管是否用過公積金 買第三套房不可用公積金
廣州從3月7日起實施《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其中規(guī)定,廣州職工如果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將被列入不予貸款之列。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執(zhí)行首日廣州公積金申貸遞件并沒有變化,新政中多個規(guī)定在此前已經(jīng)執(zhí)行,此次主要是通過文件形式進行明確,所以對市場影響不大。
按照最新實施的規(guī)定,最受關注的莫過于規(guī)定了不予貸款情形及限制貸款的情形。其中不予貸款情形包括:建筑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用途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照此前的政策,市民只要符合購房條件,結清了以前的公積金貸款,就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如果新政實施后,市民一生只能用兩次公積金貸款,無論目前名下是否有房,無論購房是不是以自住改善住房為目的。
為何廣州出臺規(guī)定叫停第三次動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公積金貸款主要還是用于支持中低收入者購房,第三次貸款購房基本上已經(jīng)不屬于自住剛需?!耙郧肮e金額度相對寬裕,沒有對第三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進行限制,但這兩年公積金資金比較緊張,原先就結合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政策叫停了第三套住房的貸款,這次用文件進一步明確?!?/P>
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廣州公積金貸款新政仍與限貸政策結合,假如已經(jīng)是購買第三套房,不管之前是不是用過公積金,都不能貸款。目前,廣州市公積金中心通過房管部門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chǎn)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個人信用報告》及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diào)查認定家庭房產(chǎn)套數(shù)。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需在結清第一次貸款后方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