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6年2月21日起,聊城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xiàn)行按照歸集時間執(zhí)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tǒng)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
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fā)〔2016〕43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將這一政策“落地”,跟進調整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具體調整方式為,當年繳存的公積金由調整前0.35%的年利率,調整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為1.5%;上年結轉的公積金由調整前1.10%的年利率,調整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