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16條住房公積金新政 異地貸款全面取消戶籍限制 山東省住建廳特別指出像青島市這樣公積金資金使用緊張的城市 可以結合當地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fā)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圍繞進一步釋放結余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寬貸款條件、提高可貸額度、擴大提取范圍等。我市的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處于93%以上的高位運行狀態(tài),省住建廳也特別指出,像青島市這樣資金使用緊張的城市,可以結合當地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公積金連繳6個月可申請貸款
《意見》明確,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貸款額與賬戶余額將“解鎖”
“濟南市目前執(zhí)行繳存余額15倍規(guī)定,即如果職工賬戶有1萬元公積金余額,那么職工只能貸到15萬元,取消與余額掛鉤的限制后,職工最高可貸到50萬元?!笔∽〗◤d副廳長李力在發(fā)布會上介紹,《意見》的一大創(chuàng)新之處,就是放寬貸款條件,提高了可貸額度。
《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低于建筑面積9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住房價格按當地統(tǒng)計部門上年度商品住房均價計算。借款人還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月工資總額的50%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放寬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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