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租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或收據(jù)、身份證等材料才能申請?zhí)崛?。上周,廣州市政協(xié)常委曹志偉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會時提議,部分由單位幫忙租房的員工,租金一般直接從員工工資卡扣付,員工沒有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也難以提供房租發(fā)票或收據(jù)。
經過研究,前日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職工租賃單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為現(xiàn)行規(guī)定的補充。通知規(guī)定,以職工實際支付的月租金為標準申請?zhí)崛?,每月最高提取額度470 .5元,同時不得超過職工月繳存額。
這一上限是根據(jù)《廣州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通報》的2014年廣州市房屋月平均租金為20 .7元/平方米,以及《廣州市2014年統(tǒng)計年鑒》廣州市城市(市區(qū))人均房屋建筑面積為22.73平方米測算,職工要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的月租金應為20 .7×22.73=470 .5元。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解釋,如果是單位付房租作為福利,員工不需要付房租,這種情況并不符合該通知的申請范圍。如果是職工租賃單位住房自住,與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并開具租房發(fā)票或收據(jù),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職工本人就可以申請?zhí)崛×恕?/P>
申請條件
職工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與單位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租賃所在單位住房自住,租金由單位直接從職工個人工資中扣除,且與單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就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符合申請條件的,每半年可申請?zhí)崛∫淮?,由單位經辦人集體辦理提取申請。
申請材料
除了要提供廣州市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承租人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申請時還需要提交職工當次提取月份的工資發(fā)放表(工資表上須顯示每月扣除的租金金額),以及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托書》,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