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2016-11-09 08:00:12
無憂保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ㄒ唬┝鞒虉D 申請、單位初審→中心審核、審批→支付 (二)流程圖說明 1、申請。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單位對職工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并出具證明。 2、中心審核、審批。職工向住房公積金提供如下需審核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xié)議或其他證明; ?。?)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guī)劃、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質量鑒定證明; ?。?)職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證明; ?。?)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5年的,提供勞動部門或所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遷出本?。ㄊ校┑?,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 ?。?1)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門頒發(fā)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12)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困難的,提供單位及有關部門的證明; ?。?3)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與死亡職工身份關系證明或遺贈證明。 2、審核、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對所提供材料進行審核。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機構決定是否準予提取。如準予提取,通知申請人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大廳辦理支付手續(x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ㄈ┰擁椆ぷ饕罁?jù) 《焦作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管理辦法》 (四)資料存檔 職工個人提取申請及相關材料在業(yè)務大廳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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