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是1993年經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準處級單位,隸屬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負責呼市四區(qū)、五個旗縣區(qū)及呼鐵局沿線地區(qū)公積金管理工作。
辦理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復印件一份);
2、銷售不動產發(fā)票原件(復印件一份);
3、提取人銀行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收費情況:不收費
辦事流程:支取人攜帶以上所需要件→自助取號→前臺叫號辦理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即來即辦
貸款小貼士
1、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呼市購房申請貸款,需提供異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及近6個月以上的公積金繳存明細(暫時只限于內蒙古自治區(qū)內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以各公積金中心網站核實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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