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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所需的表格到公積金管理部審批,公積金管理部認為具備貸款條件的作出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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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公積金管理部所批表格及材料到縣房地產(chǎn)管理局領取《衡水市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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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衡水市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的內容及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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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衡水市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到縣房地產(chǎn)管理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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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抵押證明到銀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根據(jù)貸款方式簽訂《質押合同》或《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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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合同》到公積金中心,接受中心審查,公積金管理部審查認定后,向銀行簽發(fā)《委托貸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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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持所有貸款資料回銀行,銀行審查無異后,把貸款資金劃轉至售房單位或集資建房單位開立的銀行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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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每月20日前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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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貸款到期后,借款人持銀行的結清證明及抵押證明到縣房地產(chǎn)管理局辦理注銷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標簽: 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