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xù):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xù)。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xù)。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xié)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yè)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tǒng)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