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上海市單位住房公積金核查工作的通知
滬公積金(2012)29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關于2011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1〕3號)規(guī)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各繳存單位的繳存情況開展2012年度核查工作。為確保單位2012年7月份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順利進行,同時與2012年4月份上海社保繳費基數(shù)調整相銜接,上海市單位住房公積金核查工作將于2012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請各繳存單位根據(jù)建行各住房公積金經辦行的通知,攜帶好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等相關核查材料,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