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補充工傷保險辦法 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或提高
2016-11-29 08:00:11
無憂保


【導讀】: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網(wǎng)站獲悉,新出臺的《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本月起實施,《辦法》將通過工傷保險基金向商業(yè)保險公司再保險的形式,用以增加支付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生活護理費,以及補助用人單位一次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以此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體系,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
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網(wǎng)站獲悉,新出臺的《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本月起實施,《辦法》將通過工傷保險基金向商業(yè)保險公司再保險的形式,用以增加支付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生活護理費,以及補助用人單位一次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以此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體系,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
本辦法適用于已經(jīng)參加廈門市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已按建設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工程項目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適用本辦法。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廈門市工傷保險費補繳確認管理暫行規(guī)定》補繳參保的,不適用本辦法。
補充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保險人為商業(yè)保險公司,被保險人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補充工傷保險投保人與保險人應當訂立合同,保險期一般不低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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