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安陽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再提高-工傷保險條例
2016-12-19 08:00:11
無憂保


2016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安陽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再提高
5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增發(fā)金額將在12月底前發(fā)放到位。
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了《關于調整2016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待遇,這是我省連續(xù)第十二年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
據了解,此次調整2016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對象為我省行政區(qū)域內2015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包括2015年1月1日起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tǒng)籌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傷人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調整繼續(xù)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三項待遇的調整標準為:一級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50元和14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20元、100元和8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9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發(fā)生的工傷,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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