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兩家公司因公受傷致九級傷殘 兩家公司互相推諉工傷誰來賠?-工傷保險賠償
2016-12-20 08:00:10
無憂保


沈陽尚女士問:我經(jīng)甲公司同意,在乙公司兼職,乙公司對此沒有異議。三個月前,我在駕駛摩托車前往乙公司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花去11萬元醫(yī)療費用,后來被鑒定為九級傷殘。
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對方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因甲、乙公司都沒有為我辦理工傷保險,我無法享有工傷待遇,我要求甲、乙公司賠償。但甲公司認為,我受傷是發(fā)生在前往乙公司上班途中,自然應當由乙公司賠償。而乙公司認為,甲公司先與我建立勞動關系,具有為我辦理工傷保險的義務,乙公司作為后來的用人單位沒有對應義務。請問,我因工受傷,哪個單位應當擔責?
答:應當由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一方面,甲、乙兩家公司均具有為你辦理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豆kU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奔粗灰嬖?a href=" http://www.kcuv.cn/laogongbaozhang/2301259/">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得更加明確:“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yè)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辫b于你同時在甲、乙公司就業(yè),分別存在勞動關系,兩家公司自然具有同時、分別為你辦理工傷保險的義務。
另一方面,你有權向乙公司索要工傷賠償?!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fā)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正因為你是在前往乙公司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交警部門已經(jīng)認定對方司機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你的情形當屬工傷,這意味著乙公司系“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在其沒有為你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應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擔責,即“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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