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工傷保險條例
2016-12-21 08:00:09
無憂保


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jù)《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處欠繳數(shù)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法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職工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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