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申請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哪些材料?-工傷保險條例
2016-12-23 08:00:11
無憂保


黑龍江申請市級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交哪些材料?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
責 任 人:科長 承辦人
二、鑒定權力行使依據(jù)
(一)《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勞社發(fā)[2004]99號)規(guī)定:省和設區(qū)的市應當分別建立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下設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管理工作。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三、鑒定條件和標準
(一)符合以下條件予以受理初次鑒定: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自省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jīng)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ǘ﹦趧幽芰﹁b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黑龍江省依據(jù)國家鑒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GB/T16180-2006)進行鑒定工作。
四、所需材料
申請市級鑒定應提交以下材料:
1、受傷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工傷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就醫(yī)的醫(yī)療診斷證明、原始病歷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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