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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臂老人索賠40萬
2017-01-30 08:00:01
無憂保


本報7月16日《獨臂老人要討公道》報道中的主人翁,55歲的薛瑞生終于邁開了以法維權的第一步。昨天從有關律師事務所獲悉,獨臂老人已正式委托律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所在單位支付延時加班費和賠償金等五項賠償共計40萬多元。
滿頭白發(fā)的薛瑞生家住鴻山鎮(zhèn),1996年1月在當?shù)匾患覚C械廠工作時,右手被卷進機器
造成截肢,單位一直未對其落實相關工傷待遇。老薛的代理律師汪屹介紹,前不久,經(jīng)錫山區(qū)總工會提出申請,權威機構為老薛進行了傷殘鑒定,市勞動保障部門隨后對其作出了傷殘4級、同意右上肢安裝假肢的結論。按規(guī)定,這樣的傷殘人員已喪失勞動能力,應立即退出工作崗位,每月“吃”傷殘補助金了。但這家機械廠并未對其落實工傷待遇,而以“照顧”傷殘人員的名義,把他安排到單位公寓做門衛(wèi)。老薛說,這樣明為從事輕松工作,實際工作時間更長了。他每天24小時吃住在傳達室,而且從來沒有休息天、節(jié)假日。
“用人單位嚴重侵犯了老薛的合法權益。”有關律師認為,根據(jù)今年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對老薛應按“老工傷”辦法處理,并享受其待遇。
同時,按省《勞動合同條例》有關規(guī)定,對老薛傷殘后當了10年門衛(wèi)的工作,單位除應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外,還應支付1倍至3倍的經(jīng)濟賠償金。由此要求原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663元、支付延時加班費91008元、經(jīng)濟賠償金273024元,以及安裝假肢、補繳社會保險等費用,共計40多萬元。對老薛申請勞動仲裁,其所在單位認為,廠里并沒有虧待老薛。因為當時全市還沒有工傷保險這個概念,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里更談不上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問題?,F(xiàn)在要讓10年前的“老工傷”來享受“新法規(guī)”的待遇,在情理上說不通。如此追溯,工傷案例將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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