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遭遇落實難
2017-02-13 08:00:02
無憂保


《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頒布實施即將滿1周年。而北京義聯(lián)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6月28日公布的《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2012年實施情況報告》顯示,這項曾被稱為“最具人情味”的社保制度卻如同空中樓閣,工傷勞動者很難享受到法規(guī)和制度賦予的權利。1年來,全國人社部門僅受理了4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申請,其中僅2例獲得了支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2011年公布實施的《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規(guī)定:“職工被認定工傷后,出現(xiàn)以下情況職工可持相應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的;依法經仲裁、訴訟后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終止執(zhí)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況。”
目前,我國有45.1%的勞動者在工傷后無法再工作,76.4%的勞動者在工傷后月收入下降到1000元以下。而工傷待遇索賠由于用人單位的拖延和法律程序的繁瑣,僅有26.1%的工傷職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獲得賠償,21.7%的勞動者維權花費了3年以上,為獲得賠償和等待的平均時間為2.02年。從這些情況中可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如能落地,可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但《報告》主要起草人之一、義聯(lián)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葉明欣介紹,通過電話補充調研的結果顯示,全國僅有28個城市明確表示可以接受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占全國城市的9.8%,有190個城市明確表示“不可以接受申請”,占66.2%;僅有8個城市答復“條件符合肯定會支付”,占2.8%,另有17個城市表示“不確定,由政府研究看看”,占5.9%;同時,僅有9個城市出臺地方的實施細則,占4.4%。
葉明欣說,由于社保機構宣傳力度不夠、意愿不高,勞動者對先行支付制度了解的比例更低,根本不知道先行支付制度的工傷勞動者所占比例高達91.8%。
先行支付制度為什么難以落實?義聯(lián)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分析說,缺乏配套地方實施細則,擔心造成基金支付風險和壓力,社保經辦機構能力不足,未能從勞動者權利本位高度貫徹立法意圖等,是阻礙先行支付制度落實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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