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傷保險基金增4個支付項目
2017-02-15 08:00:02
無憂保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有諸多亮點,其中比較引人關注的是工傷保險基金增加4個支付項目等。
增加4個支付項目
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辦法》新增了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以及職業(yè)看護費等4個支付項目,支出項目由原來的8項增至12項。此外,五至十級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每差一年扣減10%,較以前縮短了五年,扣減比例降低了50%。
建立調劑金制度
在實施新的工傷管理辦法的同時,為提高工傷保險基金抵御重大事故支付風險的能力,工傷保險基金在實行全省統(tǒng)收統(tǒng)支前,設立省級工傷保險調劑金,用于調劑解決全省重特大事故工傷保險基金缺口的支出。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tǒng)籌,并逐步實行省級統(tǒng)籌。記者了解到,省級工傷保險調劑金將由各社區(qū)的市經辦機構按照當年實際征繳工傷保險費的3%上解省經辦機構,省經辦機構將上述資金和省本級提取的當年實際征繳工傷保險費的3%存入財政專戶管理,以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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