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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勞動能力鑒定申報程序知識
2017-02-16 08:00:01
無憂保


白山市勞動能力鑒定申報程序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交申請書
(1)職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治療后在工傷醫(yī)療期(停工留薪期)內(nèi)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或者醫(y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2)發(fā)生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申請書應采用書面形式,一般由用人單位代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辦理(另附樣文)。申請書一式三份,單位、個人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各持一份。
二、申報提供的有關證明和材料
(1)工傷認定資料和認定決定書原件(職業(yè)病人員申報勞動能力鑒定要持職業(yè)病診斷書或證明);
(2)醫(yī)療機構的診斷結論或診斷證明;
(3)首次病歷、病歷摘要、既往病史(加蓋醫(yī)療機構公章、封章);
(4)有關檢查、化驗結果報告;
(5)身份證復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6)如屬提前醫(yī)療終結鑒定或重新鑒定請求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及具體理由。
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勞動人事仲裁委托鑒定、司法及其他部門委托鑒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鑒定;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工傷職工工傷與疾病因果關系的鑒定;供養(yǎng)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所有鑒定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書面申請書均以A4紙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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