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工傷保險新政策 出臺先行支付追償操作辦法
2017-02-21 08:00:01
無憂保


12月15日訊,《社會保險法》出臺后,錫城未參保職工受工傷若企業(yè)沒錢賠,工傷保險基金可先付,而如何追回這筆錢成為眼下最尷尬的難題。近日,市社保中心與市人社局行政部門討論協(xié)商,制定了《無錫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追償操作辦法(暫行)》,保障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據(jù)悉,這也是江蘇省首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追償操作辦法。
為避免職工受工傷后因賠償給付不足而陷入困境,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托底”政策,解了工傷人員的燃眉之急。對于未參保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yī)療費用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等工傷情形,可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第三人或用人單位追償。
工傷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先行支付制度的本意是為弱勢工傷人員救急救難,然而,這一制度的落實情況與社會期望值存在較大落差。一方面,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增加;另一方面,“討債”中缺少切實有效的追償手段及程序,基金追回難度大。市社保中心稽核部相關負責人坦言,凡申請先行支付的基本都是經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后,前期遇到執(zhí)行難,甚至是走到山窮水盡才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來的。由于從工傷事故發(fā)生到工傷待遇申請有一定周期,期間有的用人單位已注銷,或者老板“跑路”,或已無可執(zhí)行財產等狀況,追回工傷保險基金的希望渺茫,致使工傷保險先行支付面臨追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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