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2016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實施方案
2017-02-23 08:00:01
無憂保


7月6日訊:為了做好我市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6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廊坊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及市委五屆八次全會和全省人社工作會議部署,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著力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按照工傷保險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在保證完成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和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的情況下,充分發(fā)揮費率浮動機制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減輕企業(yè)負擔,壓減基金結存規(guī)模,將我市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規(guī)?;貧w合理的支付水平。
三、調整辦法
(一)基準費率的確定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1)對應的行業(yè)劃分,根據(jù)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注冊內容和主要經營生產業(yè)務等情況,確定其對應的行業(yè)工傷風險類別一至八類,即:0.5%、0.7%、1.0%、1.2%、1.5%、1.7%、1.9%、2.5%(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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