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兼職臨時工也要繳納工傷保險?怎么辦理?知識
2017-02-25 08:00:01
無憂保


1月11日:市民張先生: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因公司人手不夠,臨時招聘了十幾名員工,他們多數(shù)都在我市其他企業(yè)正常參加有工傷保險,現(xiàn)在又來到我公司工作,我公司還能給他們重復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嗎?若能,該怎樣辦理?
市醫(yī)保中心工作人員:《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yè)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fā)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根據(jù)張先生所描述的情況,他招聘的員工已在其他用人單位參加有工傷保險,現(xiàn)在又在他的物流公司就業(yè),這種情況屬于職工在兩個用人單位同時就業(yè),兩個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張先生應以物流公司的名義為其招聘的員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xù),需攜帶員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書,到市人社大廈二樓大廳23號至25號窗口辦理。詳細情況可撥打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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