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分級及相應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 工傷保險
2017-03-16 08:00:01
無憂保


工傷的分級及相應工傷保險待遇
經(jīng)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單位要保留與其勞動關系,工傷人員退出工作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1、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其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 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
經(jīng)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jīng)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經(jīng)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由職工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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