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途中遇車禍法院認定是工傷的問題 - 工傷保險
2017-03-24 08:00:01
無憂保


【導讀】:值班途中遇車禍法院認定是工傷的問題,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咨詢:
維修工韓某遇車禍身亡后,其妻王某某以丈夫是回單位值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為由,向北京市大興區(qū)勞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大興區(qū)勞保局經審查作出認定為工傷的結論。韓某所在單位北京xx潤滑油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律師回答:
原告韓某受傷應被認定為工傷。
相關法律知識:
《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8條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fā)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19條第2款規(guī)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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