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筑工人年底全部納入工傷保險 - 工傷保險
2017-04-10 08:00:02
無憂保


今年底,云南省將有360萬人參加工傷保險,屆時建筑業(yè)工人全部納入參保范圍。近日,云南省人社廳不斷總結全省工傷保險工作經驗,研究工傷維權政策,提出了“兩完善、一降一提、兩擴大”的任務和措施,全面推進全省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建設。
在此前施行的《云南省工傷保險調劑金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將在全省規(guī)范16個州市、省本級工傷保險基金歷年結存和本年度征收基金中計提5%,用于各地因重特大或者正常待遇支付缺口的補助。
完善參保繳費方式,實施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同舟計劃”(三年)專項擴面行動,人社、住建、安監(jiān)、工會聯合印發(fā)《全面推進建筑等高風險行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實施意見》并召開視頻會議,落實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經辦規(guī)程。新增參保26萬人,到年底達到360萬人。
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的授權,按照“總體降低、細化分類、健全機制”的思路,將行業(yè)基準費率細化為8個檔次,落實浮動費率激勵機制。在保持各地應對因重大工傷事故和年度正常待遇支付結存量的基礎上,對結存較多的地區(qū)、考慮參保較長的企業(yè),實施階段性減征工傷保險費。
2015年第10次實施調待工作,在工傷職工領取傷殘津貼1923元/人/月,生活護理費1015元/人/月,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871元/人/月的基礎上,今年一至四級傷殘津貼分別提高210、200、190、180元/月;按護理等級增加140、120、100元/月;供養(yǎng)親屬每月人均增加90元/月,確保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增長10%。
在繼續(xù)完善工傷待遇補償機制的同時,促進各地按上年度實際征繳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2%左右提取費用,全面擴大工傷預防試點工作;在現已確定的工傷康復機構試行“先康復,后評殘”工作機制,指導有條件的地區(qū)通過“購買服務,協(xié)議管理”的方式,推進多層次工傷康復服務網絡建設特別是區(qū)域性示范平臺建設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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