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范圍
2017-06-05 08:00:02
無憂保


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征收工傷保險費; (二)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并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 (三)進行工傷保險的調查、統(tǒng)計; (四)按照規(guī)定管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規(guī)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 (六)為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免費提供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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